|
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7000吨再生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颗粒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再生颗粒项目 项目概况: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谷家村盘锦鹏泰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内厂房及空地,建设年产7000吨再生颗粒项目,占地面积1230.25平方米。建设2条聚乙烯再生颗粒生产线,年生产聚乙烯再生颗粒7000吨。新建项目职工人数为31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7200小时。 (二)建设单位 单位:盘锦本旺塑业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谷家村 联系人:毕雨 电话:15842794455 电子信箱:283435775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等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2、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拟建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 (六)公示说明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示自公布5个工作日内有效。
2019年4月8日
文章分类:
环保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