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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信息公开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信息公开 盘锦市大洼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园社区。主要从事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公司厂区占地面积50000m2,本项目占地面积22620m2。公司原有一期污水处理工程和提标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扩建污水处理工程,包括预处理间、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及变动所等。 公司于2013年10月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大洼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2月20日对该项目予以批复(大环发[2013]127号)。 2020年4月7日,盘锦市大洼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组织召开“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会议,根据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相关验收材料进行讨论,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8:00-16:30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受理电话:0427-3256277 联系人:孙工 电子信箱:11101257@qq.com 附件:1、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文章分类:
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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