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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锋源实业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及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参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162号)》,现将《盘锦大洼区众诚养殖场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橡胶制品及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峰源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概况:盘锦锋源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于公司院内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橡胶制品及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板硫化机、硫化罐、三通压制机等生产设备建设,设计年生产橡胶软管50000m、橡胶板10t、橡胶V带3000根、橡胶件5000件、油田用机械配件共2.7万件/年。新增员工10人,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 1 大气 项目硫化车间设“集气+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硫化废气经处理后15m高空排放。硫化废气NMHC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相关标准要求。 2 地表水 (1)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介质水及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用于洒水抑尘; (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2)危险废物分类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设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5 地下水 采用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及末端治理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锋源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吴丹 电话:13050878102 邮箱:pjfysyyxgs@163.com 四、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盘锦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互联网创业大厦 联系人:张弛 电话:15724376655 五、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2。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419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2.5km内的居民、企业、相关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拨打联系电话:15724376655 2、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意见到邮箱:56855875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3日止。
文章分类:
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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