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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优质肉猪及 5000吨肉类熟食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优质肉猪及5000吨肉类熟食加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优质肉猪及5000吨肉类熟食加工项目 项目概况: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盘锦高升经济区,新建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优质肉猪及5000吨肉类熟食加工项目,占地面积73.68亩。项目设1座屠宰及加工一体化厂房、待宰间、锅炉房及污水处理站。新建项目职工人数为320人,全年生产时间330天,2640小时。 (二)建设单位 单位: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盘锦高升经济区 联系人:杜金香 电话:18004278847 电子信箱:3287634551@qq.com (三)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盘锦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等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2、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拟建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示说明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示自公布5个工作日内有效。 2020年7月15日
文章分类:
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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