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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帅乡工业园内,建设成品油库项目,储运油品为柴油、汽油和乙醇。项目占地253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罐区、装卸设施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油库总罐容2.24×104m3,油品周转量18.64×104t/a。 项目于2016年4月29日通过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大洼区发备[2016]5号),2016年6月公司委托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编制了《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6年9月2日以文件形式给予批复(大环发【2016】146号)。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设完成。 2020年8月20日,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根据辽宁国峰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相关验收材料进行讨论,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8:00-16:30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 受理电话:0427-3256277 联系人:叶工 电子信箱:843534231@qq.com 附件:1、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2、环保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8月21日
文章分类:
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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